日前,安徽省六安市开除全省出首张“按日计罚”罚单,金额高达420万元。安徽大学环境法学专家张辉对此表示,按日计罚作为上不封顶的处罚手段,可以有效威慑环境违法企业,消除企业的侥幸心理,督促企业彻底整改。
安徽首例按日计罚罚单出炉 有效威慑环境违法企业
日前,安徽省六安市环保局开出首张“按日计罚”决定书,这也是安徽省开出首张“按日计罚”环保罚单。被处罚单位为安徽蓝翔节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平板玻璃。该公司曾因超标排放废气被环保部门罚款、责令改正,但在执法人员复查时仍然继续违法排放污染物,由此被开出巨额罚单,每日罚款20万元,连续计罚21日,累计罚款420万元。
4月17日、5月22日,六安市环保局两次调查发现该公司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于5月25日依法责令企业停止违法排放行为,并于5月29日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6月15日、6月16日,执法人员对企业改正情况进行复查,发现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标,告知企业有行政处罚事先听证申请权。经听证程序,六安市环保局决定维持原处罚意见。
六安市环保局要求,蓝翔玻璃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该公司目前正开展整改,逐步降低生产负荷,完善脱硫脱硝设施,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将于近期再次到企业复查。
新环保法规定,排污者超标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按日连续处罚办法明确,认定排污者拒不改正的情形是,责令改正决定书送达后,复查发现仍在继续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事实上,新《环保法》的威力不仅仅在于罚款,其中还规定了“对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涉污企业在多次复查后仍不整改,可以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当地环保部门可以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对相关责任人采取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手段。
新环保法还有“授权”: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安徽大学环境法学专家张辉表示,按日计罚作为上不封顶的处罚手段,较以往处罚数额明显增多,可以有效威慑环境违法企业,消除企业的侥幸心理,督促企业彻底整改。
据不完全统计,新法实施以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江苏、内蒙古、河北、辽宁、江西、湖北、山东、山西、河南、安徽、广州、新疆、黑龙江、青海、陕西、天津等地都开出了本省的首张罚单。
其中,截止目前,陕西省的个案处罚金额最高,达15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