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陕西省政协召开“环境保护执法”月度协商座谈会。省政协主席马中平,副主席李晓东、千军昌和秘书长姚增战等出席会议。省政协副主席李冬玉主持。
会议指出,新《环保法》出台后,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对环保执法工作更加重视,不断加强环境保护法治建设,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但同时我省是能源大省,面临着经济快速发展、环境容量相对有限等形势,因此仍要积极推动环境保护执法建设,努力促进社会经济绿色协调发展。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增强环境法治意识,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和公民社会责任;要全方位落实环境执法责任,厘清部门职责,加大环保投入,完善领导干部环保实绩考核制度,建立和运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要多层次完善配套法律法规,结合贯彻新《环保法》,尽快研究出台符合省情的实施意见、执法细则和规程,加大调研力度,加快环境法治进程;要切实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改善环保执法人员知识结构,健全环境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推进环境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要立体式改善环保执法环境,制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保证良好的环保执法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守法、支持环保执法的社会氛围,为建设美丽陕西作出更大贡献。
会上,省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周玉明就此次月度协商作了简要说明,张平安、董家蕙、车建营、高洁、王甲训、陈利、黄秀玲、闫玉新等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与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沟通交流,在许多方面形成了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