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国网(物资/4)249-2015)(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供应商拟定了处罚措施,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1. 郑州中州电缆电线有限公司。
1kV架空绝缘线抽检不合格,依据《细则》规定,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处理期间招标人没有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的,处理时间将顺延至下一批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结束。
2. 河北恒源线缆有限公司。
10kV架空绝缘导线抽检不合格,依据《细则》规定,暂停中标资格4个月,处理期间招标人没有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的,处理时间将顺延至下一批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结束。
3. 江苏长远电缆有限公司。
10kV电力电缆不良行为整改不合格,依据《细则》规定,暂停中标资格4个月,处理期间招标人没有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的,处理时间将顺延至下一批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结束。
4. 江苏中兴电缆有限公司。
10kV电力电缆延期交货,被两个项目单位投诉,依据《细则》规定,暂停中标资格4个月,处理期间招标人没有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的,处理时间将顺延至下一批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结束。
5.山东鲁圣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10kV配电变压器抽检不合格,依据《细则》规定,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处理期间招标人没有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的,处理时间将顺延至下一批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结束。
上述供应商整改完毕后,需向国网山东省物资公司提交整改报告和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