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乡经济片区“两高一低”企业引导退出方面,东莞市政府不止一次强调,在资金奖励的同时,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东莞市环保局率先走出了第一步。购买了8家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对水乡片区250家重点监控的污染企业进行高频率监控。以达到推进企业退出,改善水乡环境的目的。
政府与社会机构交叉进行检测
近日,东莞市政府正式批复,环境监测中心站向8家社会检测机构采购服务,按污染企业数量、监测频次和地域位置等要素,将水乡经济区250家企业进行重点监控。社会检测机构具体负责的区域采用抽签方式确定。
对东莞市监控的企业进行交叉联动检测,每月由环监大队和环境监测单位(监测中心站或社会监测机构)同时对企业开展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工作。其中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环境监测工作由监测中心站负责,其他企业的环境监测工作主要由社会监测机构负责。
据环保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市里对监测频率也有了具体规定。例如,国控废气、废水企业:监测中心站全年监测4次;社会检测机构全年监测8次。市信用管理的30家红牌企业,监测中心站全年监测6次;社会检测机构全年监测6次,镇属重点监控企业:社会检测机构全年监测6次等等。
实施时间为2015年5月到2016年4月。
确保每厂每月检测一次
上述负责人介绍,环境监测中心负责对社会检测机构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为了避免监测中心站和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监测工作的重复,合理错开监测时间,确保水乡经济区市控以上重点监控企业每月开展一次监测,监测中心站根据环监分局的监察计划和结合实际工作,于每月26日前制订下一个月监察监测计划,列出下一个月将开展监测企业的名单(所列名单需确保按计划全部完成),以方便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开展余下水乡特色经济区的企业监测工作;并于月底前将监测计划和各环监大队的监察计划报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由监测中心站相关负责人或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负责人与各环监大队负责人联系约定时间,开展监察监测联动工作。
经费结算问题,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市控以上重点监控企业常态化监测专项经费预算每两个月结算一次,各检测机构逢单月10日前将结算周期月份监测费用申请资料提交监测中心站。
镇属重点监管企业监测工作由各环保分局组织实施,各环保分局根据镇街实际情况选择向统一招标的8家社会检测机构购买监测服务,监测费用由各镇街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