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族要交“交强险”,以便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及时对第三方受害者进行赔付。而对于企业来说,也将有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了。21日,记者从河北省石家庄市环保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事故防范和处置工作,省会开展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简称“环责险”)试点工作,并确定70家企业作为省会2015年度第一批环责险强制试点企业。
据悉,“环责险”就是类似“交强险”的一种保险产品。它是以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恢复和整治被破坏生态环境,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
据石家庄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利用保险工具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有利于分散企业经营风险,促使其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恢复正常生产;有利于发挥保险机制的社会管理功能,利用费率杠杆机制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有利于使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稳定社会经济秩序。
而在省会开展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中,将按照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统一费率、定损、理赔等制度,首先在国控、省控及污染重、风险大、位置敏感的企业展开,以后逐步扩大参保企业范围。
此次的试点范围包括哪些?据了解,省会将从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中,选择涉重金属、重污染高风险、近3年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及位于环境敏感区的企业共计70家,作为省会2015年度第一批环责险强制试点企业。而在“环责险”运作中,省会将按照省环保厅规范的“保险经纪人运作、被保险人集体投保、保险公司共同承保”的运作模式。
同时,省会计划通过2至3年的试点工作,逐步提高省会环保部门和企业的环境安全责任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消除一批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基本覆盖重污染行业和重点防控区域,全市环境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控环境风险的良好局面。
据石家庄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2016年开始,省会还将逐步扩大参保企业范围,把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重污染行业、环境敏感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以及因安全等突发事件易引发次生环境污染的单位,全面组织开展环责险推广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适当扩大参保企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