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部委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对五类产品和劳务进行增值税调整。政策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该项政策甫一出台便引起了整个环保行业的极大关注,其出台之迅速引发了许多企业对这项是否欠考虑的质疑。
环保行业悲喜两重天 78号文缺乏缓冲引企业质疑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简称78号文),对五类产品和劳务进行增值税调整,包括:1.伴生矿产资源;2.废渣、废水(液)废气;3.再生资源;4.农林剩余物及其他;5.资源综合利用劳务;政策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这项政策的出台,对环境保护行业影响巨大:
一是水处理方面,再生水由原来的免税提高到现行增值税50%的税率,污水处理也由之前的免税提高到现行增值税30%的税率,平均影响污水处理行业上市公司净利润9.8%。
二是固废处理方面,垃圾处理、污泥处置企业所受负面影响最大,由免税变成征收现行增值税30%的税率,平均影响固废处理行业上市公司净利润7.9%
三是大气治理方面,大气行业在本次调整中,由之前的全额缴纳增值税变为返还70%税额,企业净利润平均提高20.6%,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7月18日,在环境商会主办的“2015中国环保产业高峰论坛”上,此事再次成为热议话题。在第二个演讲单元,三位企业代表的观点,被认为代表了行业心声,引发现场参会者热烈鼓掌。
兴蓉集团董事长杨光表示,政策出台是为了整合、规范市场,但是操作过于简单。以2014年为例,如果按照新政策,兴蓉投资一年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净增加2800万元,对企业来说压力巨大。国家想支持行业发展,不能散点式打针,需要有系统规划措施。
柏林水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阿蕾也赞同这个说法,她表示,环保行业一直是一个保本微利的行业,需要更多政策和资金等支持。按现在的政策,企业很大一块利润将被扣掉。如果没有基本的支持和鼓励,企业可能没有太多创新动力。
对此,博天环境集团董事长赵笠钧认为,此次增值税政策的出台,可能是政府认为污水处理不是资源消耗单元,而是能源的产出者。从之前的免征增值税到现在突然征收,政府“一刀切”做得过快。环保行业需要多方共同呼吁,政策能有更好地完善。
这项政策的出台,让整个环保行业都猝不及防,而对于污水以及固废处理行业的PPP模式的推广来说更是受到了一次打击。虽然在PPP合同里,一般会注明如出现税法修改造成的影响由政府补偿,但考虑到地方政府财政吃紧的现实情况,预计政府的补偿往往执行不到位或者拖欠严重。故而预计将极大地影响PPP类项目运营期的利润率水平以及未来项目推进的速度。
E20环境平台高级合伙人薛涛也表示,78号文所影响的企业正在以PPP中所包含的BOT模式运行污水处理厂,这将冲击本身就落地不畅的PPP模式,因为其中并未要求地方政府对民营资本做出合理补偿。
另外,兴业证券也认为,从产业层面来看,如果BOT等项目的调价机制没有及时应对,目前的增值税对污水处理行业影响偏负面,:1)资金是污水处理企业的核心驱动因素之一。开征增值税、后返还70%加剧企业的现金流压力,弱化企业建设新项目的能力;2)PPP项目大都属BOT项目,项目补偿条款较少涉及税种变化因素。因而短期内,开征增值税削弱项目盈利能力,势必会影响社会资本进入污水处理产业,冲击PPP模式的推广。
E20环境平台首席合伙人傅涛认为,长期以来,国家对污水处理行业比较重视。行业中大部分项目是减免税收的,但恰恰因为减免税收,污水处理行业的交易结构、收费体系中,都没有算入增值税以及所得税的环节。78号文的发布打破了产业发展的均衡。
“政策的初衷是支持产业发展,同时能让环保企业守法,但是对于一个已经多年享受到减税的产业来说,其实无形中加大了负担。”他说。
济邦咨询公司总经理张燎认为,新政策的出台多且快,但有些考虑欠周详。当然,如何平衡速度和质量本身也不容易。
无论如何,环保企业是我国环保事业的主力军,是污染的分解者而非生产者,是环境保护的最大助力。像临沂治污风暴中对待污染企业那样用“一刀切”的方式对待环保企业未免有些草率,会影响环保企业的积极性。在出台这样一项并不特别紧迫的政策之前给予一定的缓冲时间并不会有什么坏的影响。当然既然现在开征增值税不可避免,政策制订部门应当积极探索解决之道,促进产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