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德州全市以工业点源、扬尘面源、车辆移动源、生活小散源、挥发性有机污染源治理为重点,大力实施了蓝天工程。通过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德州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7月20日,记者从德州市环保局获悉,上半年德州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14.6%,47家重点废气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
据悉,2014年以来,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蓝天行动计划》并出台了《德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形成了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格局。同时,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的责任分工,市公安、住建、交通运输、环保、城管执法、工商等部门分别负责黄标车淘汰、建筑扬尘整治、油罐车油气回收、重点污染源治理、道路扬尘和露天烧烤整治、加油站油气回收等工作。
数据显示,一季度PM2.5 同比改善16.79%,获得省级补偿资金335万元;二季度PM2.5 平均浓度为7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0.2%;1至6月PM2.5 平均浓度同比改善14.6%。
据了解,上半年德州市按照山东省6项新的大气污染排放地方标准要求,重点推进了13家市控以上企业脱硝工程建设。47家企业通过改造设施、限产限排、改进燃料结构等方式实现了达标排放。此外,年底前德州市将全部淘汰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集中供热、电厂锅炉除外),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还将继续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自愿进行黄标车“黄改绿”的车主实施经济补贴,促进高污染车辆淘汰。
另悉,挥发性有机物是形成PM2.5的主要前体物。针对挥发性有机物来源广泛、底数不清、缺乏标准的现状,德州市正组织各县(市、区)开展行业调查,为制定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物治理方案打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