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发改委网站获悉 国家发改委今日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征集和更新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要求,按照发改委《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为加快重点节能技术的推广普及,引导用能单位应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促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减少碳排放,缓解资源环境压力,发改委拟于近期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征集和更新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重点节能技术纳入《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5年本 节能部分),面向全社会宣传推广,并向国际能效合作伙伴关系(IPEEC)“十大节能技术和节能实践”工作组推荐。
通知指出,煤炭、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纺织、轻工等工业行业,农业、建筑、交通、通信、民用及商用等领域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全行业普及率在80%以上的技术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通知明确,推荐技术应符合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经济适用、有成功实施案例等条件;能够反映节能技术最新进展,可以在全行业或多领域广泛应用,获得显著节能降碳成效,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通知强调,关于技术更新内容,要求调出《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4年本 节能部分)中全行业普及率在80%以上的技术;调出没有开展实际推广工作的技术提供单位;对能效指标明显提高的技术更新其相关指标;增加新的典型案例和技术提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