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保厅近日下发《关于印发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前二十”重点区域和企业更新名单的通知》,对纳入“双二十”名单的重点区域和企业,环保部门将加强监控其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实施精细化管理,并实施月调度。
对比2014年名单,2015年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排前二十位的县(市、区)新增犍为县、达州市通川区和绵阳市涪城区,成都市青白江区、仁寿县和南充市高坪区退出;工业氨氮排放量排前二十位的县(市、区)新增井研县、绵阳市涪城区、江油市,合江县、绵竹市和泸州市纳溪区退出;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排前二十位的县(市、区)新增西昌市、成都市青白江区,江安县和宜宾县退出。2015年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排前二十位的县(市、区),相比2014年无变化。
省环保厅要求,对列入“双二十”名单的区域和企业,各市(州)要结合实际加强监管,监管责任要落实到县(市、区)政府和有关企业,及时掌握重点减排项目的建设、运行情况,确保完成全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