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的演进过程,给城市留下了大量的建筑垃圾;加之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偏低,导致“建筑垃圾围城”越演越烈。要突破生态城市建设“瓶颈”、破解“垃圾围城”,我们该怎么做?
标准不一加剧建筑垃圾围城 生态瓶颈何以突破?
由于产业链断裂、标准不成体系等因素,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偏低,以致于“垃圾围城”。专家认为,政府应加强规划、完善法规,实施特许经营,突破建设生态城市的“瓶颈”。
“垃圾围城”
目前,我国大中城市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是固体废物、空气污染和污水处理。其中,固体废弃物的主要部分是建筑废弃物。由于建筑废弃物产生量大,且循环利用率低,导致“建筑垃圾围城”。
北京建筑大学教授、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家珑说,国家基本建设少不了使用天然砂石,但它给自然环境带来了严重危害。比如,开山炸石对自然景观、生态植被、环境与空气造成破坏和影响。据了解,我国每年仅拆除就产生15亿吨建筑垃圾,未来也不会少于每年10亿吨的建筑垃圾产生量。
专家认为,我国建筑废弃物的处置多采用填埋方式,这种方式造成了建筑垃圾围城之状态,而采取露天堆放的方式,同样会产生危害。而且,建筑废弃物在运送过程中对大气污染产生很大影响。
深圳大学教授、广东省滨海土木工程耐久性重点实验室主任邢锋说,从近20余年的统计数据来看,我国建筑废弃物呈增长趋势,目前基本上已达到人均1吨,且处理方式还比较滞后。
“根据‘十二五’期间针对北、上、广、深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4座城市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水平非常低。”邢锋说,“其实,一些发达国家的建筑废弃物同样在产生,而这些国家的资源化利用率水平高。
国务院参事、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理事长仇保兴说,在发达国家,钢铁的循环利用占整个钢材料的80%以上,所以矿石需求量在美国、日本等国家需求少,但在我国就比较大。
“人的需求与环境资源所能提供给我们的承载差距日趋拉大,实话实说,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已经成为我国需迫切解决的问题,更是建设生态城市面临的重大挑战。”邢锋说。
何去何从
建筑垃圾何去何从?是困扰中外的共同难题。探索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从上世纪开始。
陈家珑说,国外的研究资料表明,水泥制造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碳25-50%可以被废混凝土资源化利用过程重新吸收。另外,再生物比大多数岩石的原材料对环境来说更加友好,温室效应仅为岩石的1/2-1/3。
“从生态城市应具备的和谐性、高效性、持续性的要求出发,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是最科学的建筑垃圾处理方式。”陈家珑说,“它可以将95%以上的建筑垃圾制成再生资料,做成各种各样建材,变废为宝,一举多得,既解决了填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又减少了天然砂石的开采,是旧城改造和新城市建设环境和资源的需要。国际上发达国家已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形成产业”。
虽然政府很重视,但我国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仍面临尴尬处境。
深圳市华威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李文龙认为,建筑废弃物对于环境的影响存在危害间接性和影响滞后性,这导致了“个人自扫门前雪”的现状,即废弃物从产生、清运、处置,到再生产品生产、应用,这个过程中产业链是断裂的,而且每个环节只为完成自己目标处理的那部分。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何更新认为,目前中国发布以及在编的围绕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标准十多部,国内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开展比较早的深圳、北京、四川等地制定有相应的标准。但现在的标准相对零散,未成体系,标准更偏重于技术方面,在来源收集、处理,包括现场管理、设备等方面存在一定缺失。
李文龙说,我国目前年处理能力在100万吨以上的生产线仅30多条,实际上运营的生产线和全负荷的生产线更少。
多管齐下
如何解决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水平低与公众改善居住环境、建设生态城市之间的矛盾?
专家建议:
提高认识,加强规划。因为建筑垃圾的处置和利用受到地域限制,地方政府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各地政府需要对建筑垃圾的资源化率提出一个明确要求,并把它纳入城市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着眼国情,完善法律法规。何更新建议,未来能够着眼于国情实际,考量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长期发展需求,建立相对完备开放式技术标准体系,从科研、设计、管理、生产各方面进一步梳理,丰富补充标准体系。
一些专家认为,我国的行业标准在某些地方还得不到贯彻执行。因此,可以建立一些适宜地方执行的“地方标准”,并通过立法建立长效保障机制。
实施特许经营,对上马企业“扶一程”。陈家珑说,有些城市只保证了原料,并没保证出路,结果造成企业上马后,产品大量积压。因此,在政府承诺的保障里面,需要增加再生产品的应用。在国外,政府利用立法的形式强制规定,在工程中要首先使用30%的再生产品,这样才能把企业扶持起来。
明确保障机制,避免“九龙治水”。一要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联动工作机制,要明确地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分工职责,完善监督和问责;二要建立以资源化为主线的拆除、运输、处置与应用“一条龙”管理制度,有利于处置企业降低成本、保证质量,做大做强;三要完善建筑垃圾处置费的制度及其标准,形成产生者付费,资源化利用处置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四要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企业参与建筑废弃物的拆除、分类、收集、运输,以降低资源处置成本,保证再生产品的质量,提高企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