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湖南分公司在长沙召开湘潭发电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可研报告审查会。会议对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编制的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可研报告进行了讨论、审查。分公司副总经理韩旭东出席会议。
分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安全生产部主任黎利佳、安全生产部副主任郭景斌、安全生产部设备管理办主任唐斌、安全生产部环保办主任刘泽利、安生部环保办副主任黄志丹,湘潭发电公司副总经理欧艳清、总工程师郑丙文,株洲发电公司及来自大唐国际高井热电厂、西安热工院苏州分院、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省电力科学研究院、大唐华中电力试验研究所、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外聘专家,湘潭发电公司副总工程师、环保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等参加会议。
根据国家《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及《湖南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要求,湘潭发电公司现有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无法达到超低排放要求,需要进行改造。改造后要求锅炉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浓度分别低于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5毫克/立方米(标态、干基、6%氧)。
会议分工艺、电气控制和技经三个小组,对湘潭发电公司4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技术路线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进行了审查、讨论。经过专家评审、领导小组最终商议,初步确定湘潭发电公司1号、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采用SNCR+SCR提效+脱硫增容+高效除雾器改造+MGGH改造技术路线,3号、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采用SCR提效+脱硫增容+高效除雾器改造+MGGH改造技术路线。同时会议形成了审查纪要,并要求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按照评审意见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完善。
下阶段,湘潭发电公司将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集团公司审查、批准,并同时做好3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工程招标的准备工作,力争2015年底土建项目顺利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