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执行供热计量收费单位将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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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上要求,已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住宅建筑要无条件实行计量收费,严格执行供热计量“两部制”热价政策,及时完成抄表、热费清算公示和结算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档案,达到国家园林城市验收标准,务必在7月31日前完成供热计量收费工作。
◆未安装计量装置、对抽检不合格、计量系统不完善和经过实践认为热量装置有问题的项目于8月份拿出整改方案,10月31日前,按国家规范标准进行整改到位,达到计量收费条件,并在下个采暖期实行计量收费。
◆对不执行“两部制”热价政策的建设开发单位,除物价部门依法查处、四区停止拨付天然气补贴资金外,同时停止办理一切工程建设审批验收方面的手续;对拒不整改的建设开发单位要依法处罚,通过媒体曝光,各建设审批验收部门要建议发证机关依法降低或吊销资质证书。
每日甘肃网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供热计量是国家节能减排、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否决项指标。今年8月,我市创建园林城市工作面临验收,为了全面落实供热计量收费,日前,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对我市6家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和5家驻兰单位进行约谈,督促全面落实供热计量“两部制”热价政策和国家规范标准,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国家规定,2007年10月1日以后竣工的新建建筑要按照国家技术要求安装热计量装置,同时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据悉,天庆集团、天正集团、亚太集团、良志集团以及甘肃信通通利、兰州福田等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兰州卷烟厂、新华集团等5家驻兰单位未完成收费面积近200万平方米,约占全市任务面积的六分之一;天庆、亚太、良志3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共计34.76万平方米。
约谈中,市上要求,已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住宅建筑要无条件实行计量收费,严格执行供热计量“两部制”热价政策,及时完成抄表、热费清算公示和结算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档案,达到国家园林城市验收标准,务必在7月31日前完成供热计量收费工作。未安装计量装置、对抽检不合格、计量系统不完善和经过实践认为热量装置有问题的项目于8月份拿出整改方案,10月31日前,按国家规范标准进行整改到位,达到计量收费条件,并在下个采暖期实行计量收费。对不执行“两部制”热价政策的,除物价部门依法查处、四区停止拨付天然气补贴资金外,同时停止办理一切工程建设审批验收方面的手续;对拒不整改的建设开发单位要依法处罚,通过媒体曝光,各建设审批验收部门要建议发证机关依法降低或吊销资质证书。今后,新建项目在规划前向市供热管理办公室申报供热方案,要按国家规范标准和我市技术要求设计安装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否则一律不得办理各类手续和证书、不得供气供水供热,凡未落实供热单位选表安装权的工程不得验收备案、不得投入使用。四区政府近期要把供热计量收费作为中心工作来抓,落实主抓领导,落实主抓部门,落实主抓人员,深入计量收费小区,监督供热单位宣传计量知识,公示热量底数,完成热费结算,落实住户签字确认,完善收费档案资料,把计量收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对收费落实不好的单位,要及时约谈,该处罚的坚决要处罚,该曝光的一定要公开曝光,采取一切措施,全力确保完成辖区供热计量收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