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产部公布的数据,截至去年12月31日,手机普及率为41.6%;在我国消费类电子产品中,手机的更换频率最高。以手机为代表的电子垃圾正渐渐成为我国环境整治的新难题。业内预测,电子垃圾污染将成为未来10年乃至更长时间之内中国的重大环保问题。
当人们以不使用无偿塑料袋的行动来拥护环境日时,一场由京城某大卖场掀起的旧手机回收“环保运动”,在进行了半个月后许多门店却连一部旧手机都没收到。环保意识的淡薄正使像旧手机之类的电子垃圾产品,借我们之手不断壮大。电子垃圾污染将成为未来10年乃至更长时间之内中国的重大环保问题。
目前,老百姓对电子垃圾回收意识淡薄,生产企业因资金有限、利润空间不大等原因迟迟做不到对电子垃圾回收的可持续性,成千上万吨的电子垃圾主要流向了回收商贩手中,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相比国外将电子垃圾变废为宝创造二次经济利益等成熟先进做法,我国回收电子垃圾之路任重道远。
现状:电子垃圾污染我国尤甚
在小区的楼道里,摆放着一台老式的洗衣机,可能好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事。像这样的旧洗衣机,每年淘汰数量在500万台以上。大家处理它们的方式无外乎两种,要么就这样扔着,要么几十元钱卖给收电器的。
每年,我国的电视机、冰箱、洗衣机淘汰数量都在百万计。虽然国家鼓励正规企业进入电子废物回收利用领域,但是由于激励和引导废物利用产业发展的政策不健全,大量的电子废物仍然流入了一些没有资质的作坊式拆解处理工厂。
有关方面曾有过统计,全世界的电子垃圾中,一度有80%出口至亚洲,其中90%进入中国。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头号废品出口目的国。事实上,中国从2002年就禁止电子垃圾进口,但仍存在大量港口从事非法贸易。有些公司贪图利润,从国外进口电子垃圾,严重损害了环境。电子垃圾集散处理地主要有广东贵屿镇、清远龙塘镇、南海大沥镇、浙江台州地区等,尤以广东和浙江最严重。
家电:家电企业鲜有回收之举
在整个传统家电行业,回收“淘汰家电”始终处于边缘化的境地,只有极少数的企业还在坚持着。
据了解,在南京的电子电器废弃物加工处理中心投产以来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因为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收集到的废旧电子线路板,几乎可以在一个小时内处理完毕。有业内人士说,回收企业缺乏“货源”,回收渠道至今不畅。
“做这个事很有意义,既有利于环保又能促进产业进步,但实施起来难度很大。”康佳多媒体一位负责人这样说。而“难度”并不难想象,再循环并不是一个企业就能做到的,需要多个上下游企业共同努力。另一位家电企业的负责人说,正规渠道确实竞争不过不法商贩。手工作坊拆解,只拆除有用的零部件和提取有用的金属,废弃物一倒了之。而正规厂家在废旧家电的设备投入和生产成本中,一半左右要用于环保。手工作坊拆解一台电脑要赚一两百元,正规途径基本上不赚钱甚至亏损。
格兰仕相关人士则透露说,回收工作专业性很强,更困难的是,消费者害怕你“返修了再卖”,这一点短期内难以向公众普及。
手机:换机潮造就大量“垃圾”
根据信产部公布的数据,截至去年12月31日,手机普及率为41.6%;在我国消费类电子产品中,手机的更换频率最高。据赛诺市场研究公司统计,2007年,在我国市场销售的手机中,有68%为消费者二次购机,预计2008年这一数据仍将保持在69%左右。而由于规格不统一,充电器、电池等手机零配件很少能重复使用的市场现状,造成更多的电子垃圾。
据悉,早在2002年底,国内外10家手机厂商便曾签订协议,承诺合作销毁废旧手机,但坚持到今天的厂商却寥寥无几。有业内人士透露,相对高昂的回收成本是一些厂商临阵退却的主要原因。
近日了解到,诺基亚、摩托罗拉、三星等企业均已经设立了专门用于回收废旧手机的“绿箱子”。通过“绿箱子”回收的每一个手机或配件,都会进行记录,并集中封装运输处理。
但是,企业所设的这些“绿箱子”里,收到的旧手机却寥寥无几。一位手机厂商人士介绍,目前很少有企业从事废旧手机的回收利用。由于没有专业化的公司来回收处理,废旧手机回收就难以产生利润,因此手机生产厂家、销售商对此都不积极。另外,目前对废旧手机回收还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该人士建议,废弃回收还涉及费用问题,如果可能,政府可采取配套措施扶持。
探索:厂商搭建上下游产业链
截至今年2月,我国手机用户已达5.6亿人,每年更换下来的手机多达8000万部,旧手机已经成为电子污染中的一个新污染源。
5月15日,国美通讯召开“绿色家园”活动,与手机厂家联合回收旧手机,后期回收的旧手机和配件将统一交给上海矽魁公司全面回收处理和再利用。国美通讯总经理孙一丁介绍,中国的手机制造商、渠道商、消费者的绿色环保意识相对不足,制造商急需构造完整的手机生态链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回收后的旧手机和配件主要采用两种方式:第一种,对经过处理后能够进行再使用的手机,经相关部门检测和鉴定后,进行定向销售。对经过检测不能使用的手机及易造成环境污染的手机配件、附件等,其元件经再生处理程序,转换原物料形式再生利用。第二种,对于经过处理提取有用物质以后的不可再生的材料,如电池、橡胶等,交由国家指定的电子垃圾处理公司进行无害化分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