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根据《安徽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省局制定了《安徽省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6月18日开始,省级6个农机购置补贴专项督查组陆续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
督查工作重点检查六个方面内容:一查补贴资金使用和重点补贴机具范围等重要工作事项是否集体领导、科学决策。二查县级农机、财政部门是否按照省级指导意见要求规范制定实施方案。三查市级农机、财政部门是否严格审核县级方案和实施过程。四查市、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是否及时关注补贴机具产品价格和市场供需变化,对举报投诉进行调查核实,进行重点审核抽查。五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是否全面细致,至少每半月公布1次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及时公示补贴对象等。六查实施和结算进度情况。是否序时完成已下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实施,按月开展补贴资金结算工作。
监督检查采取四种方式开展:一是省局领导班子成员督查。由局长全面负责,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片包干,范围覆盖全省,采取随机抽查、入户核查、突击检查等方式,重点督查突出问题。二是专项督查。继续设立6个农机购置补贴督查组,深入县乡村一线和补贴机具经销企业实地了解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督查采取面上检查和定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了解新情况与查找问题相结合、走访与座谈相结合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的范围覆盖所有的市、省直管县,每市督查至少2个县(市、区)。三是第三方督查。组织第三方力量,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包括辅助管理系统数据检查、信息公开情况检查、咨询投诉电话畅通情况抽查等,检查结果与延伸绩效管理考核挂钩。年底,对各市和省直管县开展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全面评估工作效果。四是举报投诉调查处理。省局组织督查组,会同纪检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线索清楚、问题严重、影响面广的举报投诉,主动进行督查。
在工作中,要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会同财政等部门,对照督查内容,抓好自查自纠,完善各项工作。督查中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扎实开展工作,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厉行节约、轻车简从。督查完成后,各组须形成督查报告,并及时开展总结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