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德州市住建局起草《关于加快建制镇和大型农村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德州市政府已正式发布。规定今年年底前,全市91个建制镇驻地和大型农村社区将全部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污水收集管网逐步完善配套。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对可纳入城市排水体系、靠近城市周边的建制镇和大型农村社区,可将污水纳入城市污水厂集中处理或采取独立式生物降解污水处理;靠近工业园区的建制镇和大型农村社区,纳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以工业污水处理带动周边建制镇和大型农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人口密度较低、水环境容量较大的地方以及地处非环境敏感区的建制镇和大型农村社区,可根据实际条件采用“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处理工艺,鼓励自然、生态的处理方式。
目前,91个建制镇中已有42个镇在镇驻地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接入城镇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