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号,云南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省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工作。
会议总结了上半年云南省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提出要迎难而上,积极作为,破解难题,真抓实干,将云南省煤炭产业转型升级推向深入,努力实现煤炭产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攻坚克难,大力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转型升级方案审查工作基本完成。
目前,全省煤炭产业转型升级方案审查工作基本完成,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煤炭产业转型升级的配套政策措施,转型升级工作有序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有所好转。
2014年,云南省整顿关闭煤矿294处,淘汰落后产能1257万吨/年,完成整顿关闭160处小煤矿的目标任务,淘汰落后煤矿120处(均为关闭退出),淘汰落后产能360万吨/年的任务。
2015年要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完成煤矿整顿关闭任务。2014一2015年云南省要关闭煤矿424处,2014年已关闭294处,今年需关闭130 处,对纳入整顿关闭的煤矿,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闭煤矿“六条标准”,确保关死、关实、关严。关闭到位,防止死灰复燃,确保2015年10月底前云南省关闭煤矿不低于130个。省政府去年己与各州市、各单位签订了2014一2015年整顿关闭目标责任状,必须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全面、稳妥、按时完成煤矿整顿关闭任务。
云南省副省长刘慧晏在会议上强调,煤炭产业转型升级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目前云南省煤炭产业转型升级进入攻坚期,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奋力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一要毫不动摇地完成2015年煤矿整顿关闭任务,要列出清单,明确关闭时限,全力以赴完成。二要抓住全省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战略机遇,坚定不移做好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工作,促进云南省煤炭产业变优变强。三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把牢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关,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职责和政府属地责任,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省财政要继续支持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落实关闭煤矿资金缺口,加快关闭煤矿奖励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的划拨。
此外,加快煤矿复产复建工作,促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一是严格遵循“整合重组一批、改造升级一批、整顿关闭一批”的原则,对照标准,明确范围,分步实施。各州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快保留煤矿证照办理,推动保留煤矿尽快转入建设、恢复生产。二是加快煤矿复产复建进度,对符合条件的未复产煤矿、未复建煤矿项目,各地、各部门要逐矿梳理,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引导煤矿企业复产复建,力争2015年底,全省复产煤矿总数达到200个左右,复建煤矿在150个以上。
2015年3月以来,复产煤矿数量从35个增加至目前的118个,产能从2433万吨/年增加至3957万吨/年,随着各类配套政策措施的出台,复产煤矿和产能不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