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6日,国务院发布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指导意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水利等七大领域,对农业及水利行业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意见》指出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为了保障项目盈利能力,稳定社会投资预期,为社会资本进入创造条件,需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实行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价格调整不到位时,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财政性资金对企业运营进行合理补偿。加快调整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
新环保法实行,为城市节水、再生水利用行业护航。新环保法被誉为当今世界上最好的《环境保护法》之一,被认为是中国环境立法史上的又一重要里程碑。可以预料,新环保法实施后,执法形势会更加严峻。新环保法将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写入法律。在如此严苛的法律背景下,企业只能严格控制污水排放。为众多第三方环境污染治理企业提供发展的黄金机会。并且对于无法控制的污水,只能通过水再生途径处理,促使环境污染治理企业向城市节水、再生水利用等领域迈进。
我国水资源极为匮乏,节水受到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新环保法即将进入实施阶段,“水十条”的出台,均为我国节水提供政策导向。然而节水目标的实现,不单单需要行政约束手段,更需要市场化的手段。之前两部委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工作,要强化规划对节水的引领作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要科学评估城市水资源承载能力,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统筹给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以及水安全、水生态和水环境的协调。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加大力度控制供水管网漏损。要加快污水再生利用,积极推广建筑中水利用,因地制宜推进海水淡化水利用。在水资源形势越来越严峻的背景下,节水工作成为必须。
在排水端,污水资源化将成为实现节水目标的又一市场化手段。我们所说的污水回收利用一般是指城市污水。再生水在城市中的利用已不存在技术问题,现在掌握的水处理技术可以将污水处理到人们所需的水质标准。城市再生水与其他水源相比,具有某些优势。首先,污水作为再生利用水源与污水的产生基本上可以同步发生,同时,污水处理厂与城市再生水用户相对距离较近,供水方便。污水的再生利用规模灵活,既可集中在城市边缘建设大型再生水厂,也可以在各个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内建设小型再生水厂。其次,再生水与开发其他水源相比,经济上也有优势。1.比远距离引水便宜。2.在一定情况下,比海水淡化经济。
中国产业信息网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污水处理市场全景评估及投资战略研究报告》显示,近年来我国排水建设项目投资总额急剧增长。2004年仅为353.3亿元,到了2013年增长到1055亿元,是2004年的298.6%,从排水项目建设投资趋势来看,未来仍有广阔增长点。过去几年间,从事污水处理领域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从180家增长到277家,企业总资产也不断扩增,从2011年3月的631.4亿元,到2014年9月增长为1278.8亿元。其中亏损企业比例不断下降,盈利企业保持较好的销售利润率增长速度。预示在未来,污水处理行业盈利空间仍然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