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皖政办[2014]30号)和省节能办《关于印发2015年度节能责任目标安排的通知》(皖节能办[2015]5号)要求,2015年我市万元GDP能耗下降目标为下降3%以上、能源消费增速控制在2.5%以内。
为确保完成国家节能减排示范市和省政府确定的节能“双控”目标任务,2015年我市将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推进节能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进一步强化县区节能目标责任,严格执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与新上项目挂钩制度,对低投入、低能耗、少排放、大产出、可持续的新上项目,优先给予能评审查,对有色、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控能源消费过快增长。进一步强化节能预警调控力度,避免出现前松后紧、盲目应急的局面。进一步强化重点节能项目建设,组织实施29个市重点节能示范项目、6个能源管理中心项目、工业园区热能梯级利用典型示范11个子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建设。同时,进一步强化节能评价考核的运用,对未完成年度“双控”目标任务的县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重点用能企业,按有关规定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