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销量呈现倍数增长的电动车,与停滞不前的充电设施之间的矛盾正在逐步激化。
日前,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易鸣透露,广州至今共完成了1500多个充电桩,离之前设定的9970个充电桩距离甚远,这意味着充电桩建设遭遇了市场寒潮。为了加速推进充电桩建设,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广州市推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了新建小区、社会停车场,按不低于规划停 车位数的18%的比例建设或者预留充电设施(接口)。
分析指出,充电桩遇冷根本原因是个人充电桩普及速度相对较慢。随着各地鼓励电动车使用、充电桩政策相继实施,充电桩建设的“玻璃门”将被拆除,充电设施建设有望进入快速增长期。
广州充电桩建设远低于规划
数据显示,今年5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1.91万辆,同比增长3倍。在此基础上,今年前5月新能源汽车累计生产5.36万辆,同比增长近3倍。其中,纯电 动乘用车生产2.58万辆,同比增长近3倍,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生产1.37万辆,同比增长3倍;纯电动商用车生产9248辆,同比增长近6倍,插电式 混合动力商用车生产4761辆,同比增长58%。
然而,新能源汽车的高速增长,未能刺激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则成为制约电动汽车发展的关键因素。
近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易鸣透露,截至目前,广州共完成了1500多个充电桩的建设,与之前设定的建设9970个充电桩的目标相距甚远。在此 之前,记者从广州市供电局方面获取的数据也显示,广州市放开个人充电桩业务受理之后,市场反应较为冷清,首月申请量总共不足40例,部分中心城区申请量仅 为个位数。
广州市去年发布了《2014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计划》,在2014年完成了46个充电站和3000个充电桩的建设 任务;并计划在今年底,完成推广应用各类新能源汽车1万辆,建设各类充电站105个、各类充电桩(机)9970个,初步构建网络化的充电服务体系和智能化 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如果按照计划推进,意味着广州下半年要完成8400多个充电桩,而按照目前充电桩的建设状况来看,这一目标基本上已无望实现。
与星罗棋布的加油站相比,充电桩的数量远远没有跟上。从已经建成充电桩的分配来看,广州充电桩更多集中在大型购物商场、酒店、标志性建筑等公共场所,而私人按照充电桩数量则少之又少。
充电桩“玻璃门”依旧明显
电动汽车在政策的推动下持续高速增长,但为何无法刺激充电桩的快速发展?无法破除电动车商业化“最后一公里”的瓶颈?
从企业层面来看,建设充电桩手续繁杂,需要众多部门的相继审批。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企事业单位建设充电设施的热情。
目前,在商用充电领域,仅有车企在积极布局。特斯拉、宝马等企业通过与商场、写字楼、银行、酒店等商业体合作,不断加密城市各个商圈的充电桩布局,以满足现有车主的充电需求,构建充电网络生态系统。
6 月中旬,特斯拉针对中国市场抛出了庞大的充电桩建设方案,计划在第三、第四季度重点打造以城市群为核心的七大重点区域超级充电网络和热门超级充电旅行线路。其中,在广东地区,将会在汕头、湛江、韶关等城市建设布局超级充电桩,进一步打通珠三角与长三角地区的充电网络。
然而,充电桩建设要想进入高速发展,则需要对私人市场的大力开拓。美国私人乘用车充电14%在办公场所、66%在家里,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与家庭相关的。日本的做法 很明确,以慢充为主,慢充和快充设施的比例是4:1。欧洲类似日本,有1万多个慢充桩,只有100多个快充站。
国家“863”计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总体专家组组长欧阳明高也多次表示,电动车要实现规模化的发展,解决最重要的问题便是如何开拓私人家用慢充问题。
“之前曾想购买电动车,打听安装手续之后,无奈放弃了。”曾计划购买电动车的程先生表示,由于安装充电桩涉及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等多方面问题,甚至还有物业从中“刁难”,最终只好选择放弃。
易鸣坦言,之前申请安装充电桩确实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随着政策的落实,将会有一套完善的流程出台,从而充电桩安装得以规范。
早在去年12月底,广州市供电局为了提升充电桩建设业务,已经启动了个人充电桩安装申报业务,市民申请新建充电桩(站)仅需携带身份证明、物业物业权属证明 等材料,通过广州供电局网进行办理报装业务。而受理的时限将按照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低压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其他非居民低压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中压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中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如果符合申报条件的车主,约1个月时间便能成功安装充电桩。
多管齐下力拓个人市场
市场人士指出,充电桩建设速度远远达不到之前规划预期,这已经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而是一个系统问题,涉及到政策、土地、规划以及各种利益主体,需要更为细致的政策作为支撑。
日前,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充电桩建设的规划与目标。据悉,《暂行办法》将广州的充电设施按用户类型分为三类:包括在个人 用户或是长期租赁的固定车位安装的个人自用充电设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专属停车位建设,为营运车辆、专用车辆、员工车辆、公务用车等提供的充电设 施;以及在规划的独立地块、社会停车场、商业配建停车场、加油加气站等建设面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更为关键,《暂行办法》明确提出了新建的住宅小区、社会停车场,应按不少于规划停车位数18%的比例预留充电桩建设条件;而新建的商务、商场、酒店等商业服务业设施,应按不 少于规划停车位数18%的比例预留充电桩建设条件。不过,已建、在建的住宅小区、社会停车场和商务、商场、酒店等商业服务业设施,则不设具体的目标,仅是 提出了结合实际需求和场地建设条件建设充电桩。
“这对充电桩建设来说无疑是极大利好,之前主机厂虽然承诺协助车主跟物业沟通,但毕竟没有相关的条例来管理,各个物业管理公司的态度不一,扯皮时有发生。今后就不用担心物业的刁难问题,这实际上是为电动车车主减少了不少困扰。”国内一家 新能源汽车品牌的市场人士表示。
除了《暂行办法》,6月中旬,广州市还出台了《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规范和加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
据了解,广州市根据各类充电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不同程度的补贴。其中,公交、出租、物流等专属充换电站补贴上限为300万元/站;公共充电站补贴上限90万元/站;分散直流充电桩补贴上限12万元/桩;分散交流充电桩补贴上限0.6万元/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