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启动会日前在西宁市举行,参与试点的4个州市的54家涉及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冶炼,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等高环境污染风险企业代表参会。
据了解,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4月20日,青海省环保厅组织召开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经纪机构评选会议,确定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为青海省开展第二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中介服务机构。这家公司积极做好投保企业环境风险管理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定期对投保企业环境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和重要环节开展梳理和检查,查找环境风险和事故隐患,及时向投保企业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的整改意见,并视情况通报当地环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