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改善广东省深圳市空气环境质量,昨日,记者从市人居环境委获悉,从7月1日起,在深圳市的建筑工地、工厂、机场、港口码头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的光吸收系数要小于或等于0.5m-1,超限值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进入深圳的建筑工地、工厂、机场、港口码头承揽业务。否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将面临1万~10万元的罚款。
年排放占全市PM2.5排放量的1%
长期以来,公众对建筑工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和工厂叉车排气冒黑烟情况习以为常。然而根据2015年上半年统计测算,目前深圳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保有量15000台,其中建筑工地在用柴油机2740台,深圳市宝安机场片区友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等待售待租柴油机1260台,机场地勤设备、码头工程机械柴油机1000台。建筑工地60%柴油机为老旧柴油机,排气达到国Ⅱ标准的柴油机械不到30%。工厂叉车冒黑烟现象也比较严重。经过计算,2015年深圳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年排放PM2.5约200吨,占全市PM2.5排放量的1%;排放氮氧化物2000吨,排放二氧化硫80吨。
什么是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建筑工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工程机械,工厂叉车、备用发电机,港口码头工程机械,机场地勤设备、工程机械。
引导工厂购置电动叉车替换柴油叉车
据了解,为了对深圳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进行有效治理,彻底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冒黑烟问题,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2014年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会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了《深圳市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实施。该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是继北京市后全国第二个地方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污染整治的技术规范。
2015年10月1日起,深圳市停止制造和销售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所有制造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其排气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第四阶段)》中的第四阶段标准,以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问题。
此外,在工程治理措施方面,计划用3年时间,引导工厂购置电动叉车全面替换柴油叉车,过渡期间工厂叉车可采取在排气管安装颗粒物捕集器(DPF)等措施确保排气达标。建筑工地的工程机械目前主要采取排气管安装颗粒物捕集器(DPF)等措施确保排气达标。
预计PM2.5至少削减100吨/年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办公室调研员林卫强表示,深圳实施《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后,预计深圳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放PM2.5至少削减100吨/年。并且我市编制出台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操作性更强,可为全国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治理提供政策、技术等方面的借鉴。
此外,为了有效治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一方面需要企业和建筑商提高认识,主动按照管理要求开展治理。另一方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也将依法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和执法,公众可拨打12369或者通过微信举报平台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举报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冒黑烟问题,以便提高政府行政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