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于7月1日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文件《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
该文件指出,多年来,中国积极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国家战略,加快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开展节能减碳和生态建设,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和低碳省(市)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文件明确了中国到2030年的自主行动目标,即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至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中国还将继续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在农业、林业、水资源等重点领域和城市、沿海、生态脆弱地区形成有效抵御气候变化风险的机制和能力,逐步完善预测预警和防灾减灾体系。
为实现上述目标,中国将在已采取行动的基础上,在国家战略、区域战略、能源体系、产业体系、建筑交通、森林碳汇、生活方式、适应能力、低碳发展模式、科技支撑、资金政策支持、碳交易市场、统计核算体系、社会参与、国际合作等15个方面持续不断地做出努力。
值得关注的是,该文件还就2015年协议谈判表明了立场:2015年协议谈判应在公约下进行,以公约原则为指导,旨在进一步加强公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谈判的结果应遵循公约原则,充分考虑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不同的历史责任、国情、发展阶段和能力,全面平衡体现减缓、适应、资金、技术开发和转让、能力建设、行动和支持的透明度各个要素;谈判进程应遵循公开透明、广泛参与、缔约方驱动、协商一致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