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改造任务分为两项:2015年采暖期前,利津县完成既有居住建筑室内供热计量和温度调控、热源和供热管网热平衡及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15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万平方米。其中,市直3万平方米、东营区2万平方米、河口区1万平方米、广饶县2万平方米、垦利县1万平方米、利津县1万平方米。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包括建筑室内供热计量和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和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等内容。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包括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采暖通风空调和生活热水供应系统改造、供配电与照明系统改造、监测与控制系统改造等内容。 既有居住建筑按照《山东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JD14-011-2008)、《供热计量技术规程》、《东营市供热计量技术路线》标准实施改造。既有公共建筑按照《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176-2009)标准实施改造。
今年市政府将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实行改造资金扶持政策,县区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室内供热计量和温度调控、热源和供热管网热平衡及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项目的,落实国家奖励资金45元/平方米;2015年采暖季前完成的配套市级奖励资金45元/平方米,2015年采暖季前未完成的不配套市级奖励资金;其余资金由责任单位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