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丰鹏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国丰城”项目位于国兴大道与海府路交叉口东南侧,建设单位拟建7栋地上8-26层、地下3层集住宅、商业、办公和酒店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建筑,建筑面积地上157645.032平方米、地下65486.97平方米,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停车位、退线均符合规划要求。另经海口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中心复核,该项目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可补偿建筑面积1961.23平方米。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与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按规定进行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15年6月30日至7月13日)。
2、公示地点:海口规划网站(www.hkup.gov.cn);建设项目现场。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up0898@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46房海口市规划局规划技术审查二处,邮编570311。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联系人:王刚。
海口市规划局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