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运营地铁线18条,总里程达到527公里,运营管理要求提高。近期,北京市交通委成立轨道交通办公室,将以前分散在各二级局的有关轨道交通职能部门统一设置在交通委机构内。今后,如果出现轨道交通大面积延误等情况,轨道办将第一时间集中协调力量处置。
原各二级局的轨道处已撤销
昨天,北京市交通委官方网站对外公布了北京市交通委轨道办工作规范。据了解,规范内容涉及新成立的轨道办如何协同工作,更加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一个月前,交通委将分散到运管局、路政局、执法总队等二级部门的轨道交通管理职能集中,原各二级局的轨道处撤销。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单位的轨道处原班人马已到交通委工作。“属于职能升级的一次调整,他们到委里管理和协调职能更大了。”
据了解,交通委设置了轨道交通运营监管处、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监管处、轨道交通综合协调处、北京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轨道执法大队。这“三处、一中心、一大队”组成轨道办公室。
市轨道办工作规则总体提出了27项主要工作职责,具体包括市轨道办6项、运营监管处3项、设备设施处3项、综合协调处6项、轨道执法大队4项、轨道指挥中心5项,将解决职责重叠、模糊不清和交叉管理、多头管理、管理真空等问题。
地铁延误严重轨道办统一协调
交通委内部人士透露,近年来,北京轨道发展迅速,路网日益密集。以前分散在各单位的轨道处职能单一,比如路政局轨道处,其职能是负责轨道设置的养护管理,运输局的轨道处则只负责轨道运营。在轨道安全意外发生后,各部门集结统一协同能力有限。新的轨道办成立,将有效解决以上问题。“比如地铁延误严重,有大量地面乘客需要疏散,轨道办就可以启动应急措施,协调运营管理以及交通保证单位快速反应。”从轨道办的工作规范上也不难看出,明确了各部门决策、执行,本着“简化环节、加强衔接、畅通流程”的原则,提高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