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5日上午,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安徽企业排污费征收标准将在7月1日大幅上调,同时企业排污收费将实行差别制,违规排污将被加倍征收排污费。
发布会现场
废气排污费上调至1.2元(每污染当量)
此次实行的新排污收费标准,将废气中的氮氧化物排污费用由每污染当量的0.6元调整至每污染当量1.2元 ;将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项主要重金属(铅、贡、铬、镉、类金属砷)污染物排污费由每污染当量的0.7元调整至1.4元 ;二氧化硫排污费为每污染当量1.2元 。
其他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从多到少排序,对最多不超过3项污染物征收排污费,排污者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并已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差别收费违规排污将加倍征收
据省物价局副局长袁之应介绍,此次排污费征收标准将实行差别收费政策。
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超过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或企业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收费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 ,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加二倍征收排污费 。
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或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规定的淘汰类的,也要按照收费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
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低于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以上的,减半征收排污费 。
我国排污费征收标准长期处于低水平
据介绍,此次企业排污收费大幅上调主要是现行征收标准过低,我国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是2003年建立并实施的,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排污费征收标准一直处于较低水平,无法满足对治理污染的投入,同时也难以激发企业加大自身技术改造职务减排的积极性。
同时,超标排污、偷排污染物现象时常发生,致使一些地区空气质量恶化、雾霾天气频发、水污染和土壤污染严重,直接影响到百姓生活质量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此次上调排污征收标准将努力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促进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