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5年第一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甘肃省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考核中,排名第25名,较上一季度上升了4位,兰州市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考核中,排名第28名,较上一季度上升了7位。
17个污水处理厂确保年底投运
据悉,截至2015年第一季度,全省设市城市、县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67座,污水处理能力约179.30万吨/日。全省设市城镇在建污水处理厂39座,污水处理能力约27.83万吨/日。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8926.98万吨,运行负荷率达到55.32%,化学需氧量(COD)浓度削减424.29mg/L。
根据建设部通报及《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汇总数据的考核和排序,甘肃省污水处理排名前3名的是兰州市、平凉市、张掖市;未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的市(州)、县有:天水市:秦安县、甘谷县,平凉市:崇信县、庄浪县;酒泉市:肃北县;庆阳市:正宁县、宁县、镇原县;陇南市:文县、宕昌县、礼县、徽县;临夏州:临夏县、东乡县;甘南州:卓尼县、临潭县、碌曲县。省建设厅要求各市、县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将按期完成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列入年度考核目标,确保以上地区的污水处理厂在2015年底前投入运行。
46座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不足60%
记者还从省建设厅了解到,除了未投运的处理厂外,还有46座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不足60%,没有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占全省污水处理厂总数的68.66%;个别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超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设计值,水质超标影响了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每季度上报的“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是下达中央补助资金和“以奖代补”支持配套管网建设资金,以及对各地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省建设厅将依据年度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差的,认定为未通过年度考核,并予以全省通报;对完成任务好的地区,将会加大中央补助资金和管网建设“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