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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山东省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之间签订的合同已经报相关部门等待批准实施。从已经签订的电力直接交易合同来看,合同电价较此前下降一分多,与其他试点省份持平。
专家表示,从山东省试点方案看,直接交易的电量每年只有100亿千瓦时,仅占全省用电量的2%,相对于庞大的市场需求,不足以触动电网利益,也难以改变电力市场现有的供需格局。
“我们已经与当地的泰山玻纤公司和山东索力得焊材公司签订了两个电力直接交易合同,交易电量约4亿千瓦时,合同电价也实现了下浮,现在已经报到相关部门,待批准之后可以执行。”4月29日,位于泰安的国电山东石横电厂相关负责人李建明说。这意味着被视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破冰之举的电力直接交易在我省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依据此前出台的《山东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我省每年拿出约占全省总电量2%的100亿千瓦时电量用于直接交易,交易电价、电量等由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双方通过协商自主确定,然后委托电网企业输配至消费终端。电力用户购电价格由直接交易成交电价、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和附加组成;其中,直接交易成交电价由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通过协商自主确定,输配电价等由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国电山东电力公司总经理助理付明时介绍,参与试点的发电企业,可以因此获得额外的发电指标,获得更多收益,有利于调动发电企业的积极性。
“对于用电企业来说,最直接的好处就是购电成本降低,按照我们与胜利电厂签订的合同,每千瓦时电价下降了一分多,全年交易电量1.4亿千瓦时,这样算起来每年可节省一笔不小的成本开支。”东营一家化工企业负责人表示,他们因为“零极距工艺”新技术获得电力直接交易试点资格,得到了实惠。
“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大用户直购电,有利于能源资源向优势行业配置,化解社会对高耗能企业借机抬头的担忧。”山东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张利介绍。我省试点方案要求试点电力用户企业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符合国家和省环保政策,能耗指标先进等。
据了解,目前,我省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之间签订的合同已经报相关部门等待批准实施。从已经签订的电力直接交易合同来看,合同电价较此前下降一分多,与其他试点省份持平。
“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在发电方和用电方引入竞争机制,形成多买家多卖家的局面,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对整个电力行业的活跃程度有很大好处。”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从我省试点方案看,直接交易的电量每年只有100亿千瓦时,仅占全省用电量的2%,相对于庞大的市场需求,不足以触动电网利益,也难以改变电力市场现有的供需格局。”张利认为。
业内人士分析,电力直接交易之所以难以大规模推进,主要有两个制约因素。一是独立输配电价尚未形成,交易试点输配电价难以获批;二是国家部门之间对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意见不统一,有的将其与节能减排政策对立起来。同时,现有的电价核算方式不透明,尤其是在输配电费、线路损耗费等方面,电量直接交易还需要诸多配套措施跟进。
林伯强还表示,由于我国电力交易价格等都是由国家发改委控制,因此并没有形成完全意义上的电力交易市场,电力直接交易也受到很大限制,如果直购电规模能够扩大,将进一步推动电力市场化。“随着市场化交易的发展成熟,可逐步减少政府计划分配电量,扩大市场竞争电量空间。”
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研究咨询中心主任曾鸣认为,“应该全面放开发电企业与用户的直接交易,而不只是大用户,应该允许全部用户与发电企业根据自身意愿和需求,通过协商、集中撮合或统一出清等方式确定成交电量和价格,从而实现发电方经济上网、用电方竞价购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