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份,全国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安全事故,没有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5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3起,死亡5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增加3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相同;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2起,死亡4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增加3人。
5月份,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同比减少1起。未发生电力安全事件,同比减少2起。
5月3日,国网安徽省送变电公司分包单位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施工人员在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800千伏宁东-绍兴特高压直流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抱杆拉线未打牢导致抱杆倾倒,造成3人死亡。
5月21日,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江苏利港电厂#8炉湿式电除尘项目施工过程中,在用滑轮吊运焊条时,因物件绑扎不牢,被高空滑落的焊条砸中,造成1人死亡。
5月25日,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分包单位江苏苏中建筑公司工作人员在中电投西宁电厂1号电除尘项目施工作业中,在起吊阴极框架时,因阴极框架上部端吊点脱开,被发生倾倒的阴极框架砸中,造成1人死亡。
注:以上统计数据执行国务院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 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能源安全〔2014〕205号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和国能电安〔2013〕255号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单一供电城市电力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
电力安全监管司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