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污染土壤的产生可以追溯到多年前的一些高污染工业企业的建设。经过数十年的与环境保护极不匹配的经济发展,有些场地污染物浓度非常高,污染深度甚至达到地下十几米,有些有机污染物还以非水相液体的形式在地下土层中大量聚集,成为新的污染源,有些污染物甚至迁移至地下水并扩散导致更大范围的污染,中国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不容乐观。目前中国大陆受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近2000万公顷,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5;受矿区污染土地面积达200万公顷,石油污染土地面积约500万公顷,固体废弃物堆放污染土地面积约5万公顷。土壤污染使全国农业粮食减产超过1300万吨,因农药和有机物污染、放射性污染、病原菌污染等其他类型的污染所导致的经济损失难以估计。
面对严峻形势,早在2004年国家环保总局就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2006年环保部组织进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于同年组织有关专家启动了土壤环境保护立法研究;2008年环保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08)48号)(环发﹝2008)48号);《土壤环境保护法》也已经在酝酿起草阶段;在法律正式出台之前,国务院相关部门近期先行出台了两部规章(见下表),为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提供了部分中间构架和过渡期依据,也为下一步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已将解决土壤污染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
土壤修复行业目前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土壤污染情况家底不清。环保部门、地质调查部门已掌握的土壤(地下水)污染调查数据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无法全面公开,整个行业均处于摸索阶段,无法形成合理有效的阶段性目标,也无法形成适合现阶段实际情况的技术路线,甚至技术发展方向不甚明朗。 《土壤环境保护法》出台尚待时日,现行技术政策、标准缺乏基础依据;尽管相关部门出台了一些文件和标准,但距离目前土壤污染的严峻形势和复杂程度,提供符合各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政策、标准尚存差距。 目前土壤修复技术门类众多,业内企业数量也在迅速增加,但真正经济有效可持续性的技术路线极少,总体研究基础薄弱。我国开展污染土壤及场地修复技术研发比欧美发达国家晚20年,在修复技术、装备及规模化应用上还存在较大差距,制约了技术的规模化应用和产业化发展。技术支撑方面:快捷、原位的修复技术严重不足,修复技术体系尚未建立。技术装备方面:支持快速修复的自主研发设备刚刚开始。技术产业方面:缺乏规模化应用及产业化运作的技术支撑。
土壤修复是一项利国利民又有经济效益的产业,将会为有实力有模式的企业提供丰富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