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6个区、县(市)将全面开展省级“清三河”达标县(市、区)创建。昨天上午,绍兴市就此进行了动员部署。市委副书记尹永杰、副市长冯建荣出席动员部署会。
“清三河”达标县(市、区)的创建与“五水共治”考核相挂钩,全面开展创建是绍兴市夺取“大禹鼎”的关键。此前,省治水办已经明确了“清三河”达标县(市、区)的验收标准,比如:每条垃圾河、黑臭河都必须完成整治,没有盲点和死角;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有效集中处理建制村比例达到7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制村覆盖率要达到75%以上;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满意率在70%以上等等。
会议分析了当前各地“清三河”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相关举措,并明确,在今年底前,我市6个区、县(市)要全部通过省“清三河”达标县(市、区)验收。根据部署,各区、县(市)和市直开发区将先开展“清三河”达标镇(街)创建,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区域内50%以上镇(街)验收工作,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在此基础上,10月底前,对各区、县(市)的市级验收工作将全面完成。
尹永杰强调,要下定决心,坚定誓夺“大禹鼎”的信念,务必打赢创建省级“清三河”达标县(市、区)这一仗。要精准发力,在全面达标的基础上,瞄准关键环节花大力气治理。要加快进度,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做到先紧后松,确保进度靠前。要强化保障,领导要投入足够精力,明查暗访推动创建,强化条块衔接实现有效联动,切实发挥镇、村两级河长的作用,明确并落实村级河长责任,乘势而上,确保全面创建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