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3家排污企业日前郑重签订环境诚信承诺书,公开承诺今后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依法公开环境保护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杜绝一切环境违法行为。
这33家企业均属在疆企业,涉及钢铁、棉浆粕、火电、造纸、电解铝、污水处理、化工等多个行业。神华神东电力有限公司新疆米东热电厂厂长苗俊明作为企业代表,在大会上宣读了环境诚信承诺书,参会企业负责人在企业环境诚信承诺书碑墙上签名。
他们承诺:自觉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努力建设环境友好企业;严格遵守环境法律、法规,杜绝一切环境违法行为;践行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减少环境生态损害;采用先进生产环保技术,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水平;强化大局意识底线思维,严密防范各种环境风险;依法公开环境保护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