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强化执法监督,落实责任主体,规范排水行为,加快完成《“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确定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检查工作。
据了解,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开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内容,以及《陕西省城镇污水处理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考核内容。检查将采取市与市交叉互检的方式,采用听取部门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各地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应制定具体检查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自上而下的重点抽查督查,并于7月17日前完成自查。省住建厅将于8月3日—8月14日,从每个市区选取2-3个县进行实地抽查,核实相关情况和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