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在4月21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2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分组审议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需加强执法监督力度。
完成指标须靠“铁腕”
报告公布了“十二五”规划纲要六项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其中,单位GDP能耗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率不太理想,未来两年仍需加大力度才能促成这两项指标完成。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世明在审议时指出,“十二五”规划纲要六项指标是全国人大通过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任务,是各级政府对全社会的庄严承诺,有关单位、部门应该从重视民生的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约束性指标作为硬责任来担当、硬任务来完成。关键是怎么把措施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落实到位。一是要正视存在问题,分解未完成指标,形成完成指标的倒逼机制;二是要创新监管体制机制,针对部门监管职能重叠交叉的问题,抓紧理清各部门监管的责任和任务,切实增强执法监管的力度,严格执行法律和标准,真正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三是要真正建立并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实施严格的考核、严明的奖惩,使“铁规”、“铁腕”真正铁起来。
依法管理还须执法有力
徐绍史在报告中提到,部分地区节能环保意识不强,执法能力偏弱,执法不严,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仍未有效解决,违法排污现象屡禁不止。因此,今后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依法管理,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实行节能减排执法责任制,继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对于环境执法能力不强、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艾斯海提·克里木拜深有感触:“现在很多西部企业仍然在使用落后的技术、设备,导致大量的污染物排放出来,还有的企业白天开着脱硫装置应付执法检查,但一到晚上就停下来,还不是照样污染环境?”因此,他希望有关部门加强执法力度,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
全国人大代表阎建国认为,应该大力倡导依法治国,从依法角度进行节能减排各项工作,使节能减排工作在依法、依规,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强化监督管理机制。“现在的监督管理机制还是不够的,监督力度不够就很难解决目前节能环保当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难以解决谁来监督、监督的权限问题。”他说。
加强宣传还要强化法制意识
“小时候,老师就教育我们要节约一张纸、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块煤、节约一滴水。这种意识教育一定要有,要从细节上做好工作。”全国人大代表刘群希望通过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危机意识,将节能减排切实落在每一个人的生活点滴中。
全国人大代表傅莉娟说,节能减排的宣传内容方面既要从道德和传统出发,更要从法治出发。比如,垃圾分类是一个很好的节能减排措施,但目前所看到的还只是宣传、鼓励和倡导。既然是一件好事,不应该仅仅是提倡,而应该形成相关的制度规范人们的行为。
“需要营造更好的法制环境,以科学的态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奋斗三五年,将会初见成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也强调了法制意识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
针对公众普遍关注的雾霾问题,徐绍史在报告中解释道,目前纳入约束新指标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减少,部分指标也有所好转,但是多种污染物排放量远超环境容量。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多位委员给出了应对建议。丁仲礼委员建议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到约束性减排指标。龙超云委员希望加强区域合作,共同治理雾霾。梁胜利委员建议重视来自交通领域特别是汽车领域的节能减排工作。
张涛委员则发出呼吁:“希望发改委能够出台具体措施,让大家看到希望,不要让问题越来越严重。要让全国人民真实感受到环境有所改善。”(何璐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