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日前该厅出台了《城市照明与建设管理工作方案(2015-2016年)》。今年底前,广西全区市县大力推进城市照明建设和节能改造,基本完成城市照明中高能耗、高污染的汞灯、白炽灯等产品的淘汰改造,确保实现年节电3%的目标。
据悉,自治区住建厅将城市无灯道路的路灯配套建设和将淘汰改造高耗能、高污染照明产品如汞灯、白炽灯等列入城市照明绩效考核,以此作为自治区对各地城市照明工作政策和资金支持的依据。自治区住建厅重点扶持38个县及先期完成“照明规划”的市、县,进行照明节能改造。同时,扶持推进南宁、柳州、桂林等已有计划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或直接购买节能产品方式,进行城市照明节能改造。
自治区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方案》鼓励全区各地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社会资本进入等模式实施城市照明节能改造,推荐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城市照明高效运作管理。今年年底前,淘汰高耗能照明的同时,全区50%的设区市、30%的县(县级市)启动节能改造,改造将主要使用LED节能产品。
自治区住建厅将努力争取自治区财政资金对地方“照明规划”的经费补助,计划今年先对因资金困难的贫困县给予资金补助,完成“照明规划”。广西还制定了2015年城市照明节能管理考核评价标准,重点考核城市照明质量和节能减排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