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消费者高某在恩施市工商局领到了3000元赔付款。至此,一场瑕疵家电引发的消费纠纷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5月1日,高某在州城某公司购置了知名品牌家电,包括空调、洗衣机、电视、冰箱,共计2.6万余元。5月18日,在安装过程中,高某发现洗衣机有瑕疵、其内外包装不完整、产品说明书是复印件等问题。另外,电视机配件也不完整。高某认为自己受到了欺骗,找到商家协商无果,遂向恩施市工商局投诉。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与商家联系,并展开调查。经查,商家涉嫌欺诈,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高某所购有瑕疵洗衣机退货,由商家返还价款;商家赔付高某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