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新环保法,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重庆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决定6月1日起至2016年1月20日,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代号为利剑1号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重庆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要求各区县(自治县)、经开区的环保、公安部门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案件或线索。公安部门主要负责摸排线索深入查证,依法查处严厉打击,落实环保维稳措施。
本次专项行动主要围绕电镀、化工、医药、印染、冶炼、涂装、固废处理等7类重点行业,重点打击以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篡改在线监控数据或修改、损毁在线监控设施导致其无法正常运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3吨以上危险废物等9类违法犯罪行为。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分为线索摸排、严打攻坚、总结提炼等3个阶段实施,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将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在此期间,对新环境保护法规定的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等重要措施贯彻执行不到位的,环保案件有案不立、有案不移、有案不查、以罚代刑的,纳入年终考核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