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5年直接交易工作计划,宁夏自治区年初完成了105亿千瓦时年度自主协商交易,目前合同正在逐月落实执行。为进一步完善直接交易模式,培育市场主体的市场意识,3月中旬,宁夏自治区组织实施了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集中撮合交易。
据了解,这是宁夏自治区首次实施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集中撮合交易,交易电量规模为15亿千瓦时,执行时段为2015年4月-12月。截至目前,宁夏自治区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交易电量规模达120亿千瓦时。
按照此次集中撮合交易规则,供、需双方须登录宁夏电力交易平台申报电量和价格,发电企业申报电量上限为15亿千瓦时,电力用户申报电量上限为本企业4-12月总用电量的80%。申报完毕后系统将发电企业报价(和标杆电价的价差)的由小到大、电力用户报价(和目录电价的价差)由大到小排序,若最高的买价高于或等于最低的卖价则成交价格为双方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成交电量为双方申报电量的较小值,依次匹配,直到成交电量达到15亿千瓦时或最高买价低于最低卖价为止。
交易规则提出,由宁夏自治区经信委遴选两批电力用户进行集中交易,第一批(34家)用户若未能完成15亿交易电量,第二批用户(16家)开展剩余电量交易。
据了解,经过供、需双方在交易平台上进行了两轮集中撮合交易,根据交易规则和申报情况,最终35家电力用户和10家发电企业合计成交15亿千瓦时电量,平均结算价格为-4.87分/千瓦时。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市场处吕锐表示,此次电力交易呈现两个特点:一是电力供需呈现供大于求的态势,发电侧竞争较为激烈;二是重视市场、积极研究规则的企业在竞争中取得了主动。
据了解,宁夏的首次集中交易是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加、工业企业开工率和火电利用小时数不断下滑的背景下开展的,为取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发电企业之间竞争较为激烈。
据吕锐介绍,华能大坝公司在首轮交易中争取电量的意愿十分强烈,最终以较低报价成交了所有用户电量,成交价格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电力供需和工业生产形势。在第二轮交易中,中石油宁夏石化分公司对规则理解到位、对竞争形势判断较为准确,在参与用户申报电量大于控制电量规模的情况下,通过加价报价成交了申报的全部2.6亿千瓦时电量,实际结算价格下浮0.95分/千瓦时,取得了市场的主动权。
交易结束后,西北能源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带队,会同宁夏经信委和电力公司,对中石油宁夏石化分公司、华能大坝发电公司进行了专项调研,听取了企业参加交易的有关情况和工作建议。
吕锐认为,总体而言,宁夏的首次集中撮合交易中,供、需双方在背对背的情况下基于自身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进行了一次集中博弈,交易结果基本客观地反映了当前电力供需和宏观经济形势,在参与过程中认真对待市场的企业也获得了较好回报,交易对提高企业的市场意识和博弈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