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台州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台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该市实际制定,旨在推动全市节约水资源,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台州市人均水资源量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存在不同程度的水质性、资源性和工程性缺水问题,加强节约用水势在必行。制定《办法》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牢牢把握节水优先的根本方针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加强指导和规范全市节约用水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办法》分为“总则”、“用水管理”、“保障措施”、“监督与罚则”和“附则”共5个章节,对政府职责和部门职责作进一步明确,并明确了全市推行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产业政策,鼓励发展节水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限制发展高耗水行业,并将规划水资源论证、政府采购节水产品、公共机构节水、居民小区节水等内容列入其中。
会议指出,要高度重视节约用水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到节水是治水的重要内容,像抓节能减排一样抓好节水工作。同时,要严格落实《办法》有关规定,借《办法》出台之际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节约用水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