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广饶县环保局为全面提升全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确保环境安全,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广饶县生态环境整治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坚持“五严”对全县重点危废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严查石化企业生产过程中废碱渣、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包装物、隔油设施产生的含有污泥、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浮渣及污泥,特别是原油、成品油罐清罐产生的含油废物的管理情况。以橡胶制品制造、机械加工企业为重点,摸清辖区内废矿物油产生单位底数。本着“产处平衡、就近处置、循环利用、园区管理”的原则,减少运输环境风险,督促企业优先将危废交由本县具有利用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将机动车维修企业纳入日常监管范围,督促企业落实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要求,确保机动车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液(包括汽油、柴油、机油、润滑油、液压油、制动油、防冻液等)、废蓄电池、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漆渣、废空调制冷剂等危险废物交由由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四是严查“土小”污染企业。结合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各类环保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小炼油”、“小化工”等“土小”污染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同时,加强倒查溯源,查明“土小”企业原料来源,对将危险废物交由“土小”企业进行再加工、利用的,一律按照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行为进行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对辖区内所有已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的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与近年来危险废物转移情况进行比对,对其中转移数量明显偏少甚至从未进行过转移的进行重点检查。对经证实存在非法买卖、处置危险废物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