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在日前召开的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作节能减排工作报告时指出,要用“铁规”和“铁腕”推进节能减排,将推出强化问责制、淘汰落后产能、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等措施确保节能目标完成,建设生态文明的美丽中国。
2011年至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起止时间,而这份规划提出了包括单位GDP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等6项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现在距离完成这些指标的时间仅有不到两年时间,但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形势十分严峻。
“6项约束性指标中,单位GDP能耗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率前三年分别只完成五年总任务的54%和20%,与60%的进度要求还有明显差距。要实现‘十二五’目标,后两年单位GDP能耗须年均降低3.9%以上,氮氧化物排放量须年均下降4.2%以上,远高于前三年的平均降幅。”徐绍史说。
强化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
【政策】徐绍史提出,强化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开展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的地区,必要时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约谈省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在考核结果公布后1年内不得评优树先和提拔重用,暂停该地区新建高耗能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和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另外,还要重点推进关键领域节能减排。针对重点企业,报告提出中央企业要做节能减排的表率,把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作为企业和负责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