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像座海绵体,降雨时能吸水、蓄水,需要时能释放水。上周五,东莞市水务局领导上“阳光会客厅”栏目时透露,虽然作为省内唯一申报城市,东莞申报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落选了,但水务部门正在落实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对于市民最为关心的“为何逢雨必涝”问题,水务部门介绍,包括市区在内的32个镇街下水道系统大都小于1年一遇标准,因此,当东莞任何一个区域发生20年一遇重现期以上的降雨强度时,都会发生不同程度的积水内涝现象。为此,各镇街已制定新的排水专项规划,预计投入24亿元改造地下管网。
此外市水务局还透露,造成市区30个积水点内涝最重要原因是“现有排水设施设计标准过低”。另外轨道交通施工在道路围蔽开挖施工过程中擅自占道路排水井口,造成局部道路排水方向改变和局部排水管道破坏,也是导致内涝的原因之一。
现状:32镇街下水道均小于降雨1年一遇标准
所谓重现期是指在一定长的雨量记录资料统计期内(东莞目前为50年),等于或大于某统计对象出现一次的平均间隔时间,对东莞来说,20年一遇暴雨重现期的概念,就是指在现有50年的雨量记录资料统计期内,等于或大于82毫米/小时暴雨强度的降雨出现一次的平均间隔时间为20年,因此暴雨重现期是指某种暴雨现象可能出现的概率,暴雨强度越大的暴雨,其重复出现的平均间隔时间就越长,发生的概率就越小,相应的暴雨重现期值就越大。也就是说,5˙20暴雨的时候,降雨量接近设计排水量的两倍。
入汛以来东莞的降雨量远超预期,东城、南城等镇街的最大降雨强度甚至超过20年一遇重现期,市水务局排水科科长叶淦升介绍,2011年以后,根据国家规划,排水管网采用的是2年一遇的标准,但根据现状管网调查的情况,东莞除松山湖生态园和虎门港等新开发园区的下水道系统能达到2年一遇(61.2毫米/小时)的排水标准外,包括市区在内的其余32个镇街的下水道系统大都小于1年一遇(54.5毫米/小时)的标准。“因此,当东莞任何一个区域发生20年一遇重现期以上的降雨强度时,都会发生不同程度的积水内涝现象,尤其是低洼地区及排水困难的路段。”
为科学系统地解决内涝积水问题,东莞市从2012起就要求各镇街开展排水专项规划,具体雨水管渠的规划设计标准为:一般地区采用不小于2年一遇重现期,重要地区采用5年一遇重现期(69.5毫米/小时),立交桥底、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易涝区域20年一遇重现期(81.7毫米/小时),全市各镇街园区基本按此标准执行。
根源:排水标准过低对“水浸”影响最大
市水务局副局长张国麟指出,城市“水浸”问题的根源是以往城市建设只重视地表以上的规划建设,对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缺乏前瞻性和长远性建设规划,是城市地下排水管渠规划建设严重滞后于城市发展的结果,因此,要解决城市“水浸”问题必须全面、科学、系统地找出“水浸”问题产生的原因。
网友分析认为,目前造成市区30个积水点内涝的成因包括:无市政排水设施;排水设施设计标准过低,管渠过流能力不足;排水管渠淤塞,未及时清淤疏通;外河水位顶托,泵站等强排设施不足,造成管渠排水不畅;发生超标准的强降雨。
对此,市水务局排水科副科长梁国雄认为,上述5点分析基本正确,其中,“现有排水设施的排水标准过低”对东莞内涝形成的影响最大。不过上述分析还不够全面,造成积水内涝的成因还包括:部分道路排水口的设置地点、数量和间隔不合理;路面雨水井箅的泄水口被树叶、胶袋等垃圾堵塞;市政道路排水系统的设计不合理,设计管道时只考虑道路红线范围内的汇水面积,没考虑道路周边的地表汇水。
梁国雄还提到,大型市政交通工程,如轨道交通,在道路围蔽开挖施工过程中未经排水主管部门同意就圈占原有道路排水井口,造成局部道路排水方向改变和局部排水管道破坏,也是导致内涝的原因之一。
治理:市区“锅底”下桥路段内涝有望缓解
叶淦升介绍,为应对东莞市区的内涝问题,东莞已投入近6亿元完成了市区内涝整治应急一期、二期和三期北侧等工程建设,共缓解了市区22个内涝点的积水内涝问题。目前,市水务局正在组织内涝整治应急三期北侧工程的验收和整治效果评估,评估报告出来后,将上报市政府启动总投资3亿元的三期南侧分流工程。
据悉,近期屡次暴雨,市区“水浸街”最严重的都属东城下桥水果批发市场附近。而水务部门透露,东城区下桥河片区内涝整治工程是目前市区内正在启动建设的大型排涝工程,估算总投资1.23个亿,由东城区实施,现已完成部分施工图设计,预计在今年10月地铁R2号线下桥站完工退场后就开工建设。该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后,将有效缓解莞龙路水果批发市场的积水内涝问题。
有网友表示,东莞城市建设的“硬化”工程—即让土地变成混凝土,给降水疏通带来了困难。这个问题是所有大城市都普遍存在的,国内是否有其他城市的有效应对经验可供东莞借鉴?
对此,叶淦升说,据了解,目前国内还没有其他城市在这方面有更好的经验借鉴,但或许通过建设“海绵城市”可以破解城市硬化严重造成内涝积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