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深圳市长许勤主持召开市政府五届一百三十六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会议强调,要着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提质提速,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管理办法》将生活垃圾分为三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建立了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制度,并在促进源头减量方面提出了很多措施:如推行深圳标准,制定产品及包装物设计、生产的特区技术规范,限制产品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包装材料使用,推行无纸化办公,引导消费者节约用餐、低碳消费;鼓励生产者、销售者采取押金返还、以旧换新等方式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回收利用;鼓励废旧织物进行资源性回收改造。
会议指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处理,是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和资源循环利用的重要举措,事关市民切身利益和城市长远发展。深圳从2012年就开始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相关工作,《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对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予以明确和保障,对于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有效破解“垃圾围城”危机和促进生态文明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各区各部门要按照《管理办法》要求,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快制定可操作可考核的具体举措,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提质提速,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营造更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征地安置补偿和土地置换的若干规定(试行)。会议要求,要执行国家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有效保护,依法统筹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用地等问题。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