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信贷”为企业提供了信贷支撑,但对于环保不过关的企业,不但要接受处罚,贷款也将成为问题,一次违法行为就可能被斩断资金链。在邮储银行绍兴分行,7家企业申请放贷3634万元,但因环保处罚未落实、年检未通过等原因,被拒绝授信。
2014年4月,浙江省绍兴市环保局联合中国银监会绍兴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出台了“绿色信贷”新政,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绿色信贷工作机制,合力利用经济杠杆,来规范企业排污行为。为促进新政执行,去年10月,三部门构建了“环保绿色信贷信息共享系统”。这一平台的信息包含了企业基本情况、信用评级和荣誉信息、排污许可证和质押信息、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环评验收信息等内容。环保部门建立了企业环境信息常规月报制度和突发情况紧急报送制度,跟踪掌握企业守法违法行为,及时录入系统,每年严格按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还将进一步完善总量减排任务完成情况、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企业环保信息,逐步扩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覆盖范围。
“环保绿色信贷信息共享系统”自投入使用以来效果凸显,使银行机构得以全面了解企业相关信息,对企业评级、项目评估、审查审批、贷后管理等相关环节起到了重要作用,有效控制了信贷风险。据了解,各行已纷纷将“环保绿色信贷信息共享系统”平台的查询和使用作为授信规程纳入日常的信贷管理中。一方面,加大了对“绿色企业”的支持力度。如中行绍兴分行2014年累计为绿色授信客户放款52391万元,贷款余额47623万元,较上年新增14096万元,实现“绿色信贷”稳步增长;另一方面,提升了“绿色信贷”风险控制。如嘉兴银行绍兴分行要求授信审查人员对新准入和续授信客户均通过环保绿色信贷信息共享系统查询;诸暨农商行要求各支行(部)对每一笔企业贷款都通过该系统进行查询,通过该平台及时了解节能环保方面政策及企业环境行为等方面的信息;交行绍兴分行通过系统查询发现某印染企业先后两次因环保问题被责令临时性停产,及时采取了有效措施,减少了信贷资金的损失。
如今,企业一旦出现环保问题,银行机构抽贷之手如影随形。“绿色信贷”政策规定,对于环保部门挂牌督办且客观上难以完成整改的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红色的企业、未取得或吊销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以及存在其他严重环保问题的企业,严禁新增贷款,并逐步压缩、退出贷款。“绿色信贷”新政的施行,使环境违法的风险和成本大大提高,这为规范企业排污行为、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