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由新郑市政府公开招标,光大环保能源(新郑)有限公司中标,建设实施该项目。
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光大环保能源(新郑)有限公司委托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现就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发布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新郑市主要垃圾处理设施为新郑市曹庄垃圾填埋场和新建的新郑市第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前者目前已基本饱和待封场,而新建的第二填埋场按照900吨/日的规模,则将在5年内饱和。
然而,受地理条件的制约,和当地经济的发展,新郑市越来越难以选择合适的垃圾填埋场,因此新郑市迫切需要采用一种新的减量化措施更好的方式来进行垃圾无害化处理。本项目采用垃圾焚烧发电,符合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项目名称:新郑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
拟建地点:新郑市辛店镇贾咀村。
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办公楼、垃圾焚烧和发电车间、垃圾收储池及其他配套设施。设2条处理能力为500t/d(合计1000t/d)的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线,采用进口2×500t/d德国马丁逆推机械炉排焚烧炉+1×2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两套SNCR+半干式旋转喷雾反应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系统+布袋除尘器组合烟气净化系统、渗滤液处理单元。另外,预留二期扩建余地。
项目总投资:51960.84万元。
主要环保措施:
1.烟气处理:烟气采用“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工艺,全面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及欧盟2000排放标准;
2.渗滤液处理:渗滤液采用“厌氧+MBR+纳滤+RO”工艺处理后,用于补充发电厂冷却循环水等工艺用水点;
3.炉渣处理:炉渣为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作为市政建材原材料进行综合利用;
4.飞灰处理:飞灰在厂内稳定固化后安全填埋;
5.恶臭控制:在恶臭污染工位,采用负压引风进入焚烧炉焚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光大环保能源(新郑)有限公司
地 址:新郑市宏基王朝月季园6栋
联系人:秦先生
电 话:0371-85121266
邮 箱:qinbh@ebchinaintl.com.cn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13号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379-64818154
传 真:0379-64819222
电子信箱:liuzongyao@chinaaie.com.cn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核实工程资料,确定项目排污源和源强;结合建设地区域环境现状和环境保护目标,分析项目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评价项目建设可行性;结合国家环保政策法规、公众意见和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和建议。
工作内容:工程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和污染源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境风险评价;污染防治措施技术论证;公众参与;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等。目的是通过了解工程污染物产排情况和环境现状,预测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及优化调整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
(2)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3)其他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为第一次公示,公众可通过来电、发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