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河南省列为全国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省,充分肯定我省在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的同时,也要求我省制定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省工作方案,为全国开展此类工作积累经验。
据了解,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的要求,2015年,全省县(市)及以上城市建筑垃圾全部实施规范化管理、无 害化处置;省辖市建成资源化利用设施,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到2020年,省辖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县(市)建成 资源化利用设施,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我省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旧城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提速,产生了大量建筑垃圾。由于建筑垃圾绝大部分未经任何处理,随意倾倒,露天堆放,出现了建筑垃圾“围城”、“堆山”等现象,不仅占用土地,污染空气,而且影响市容,存在很多安全隐患。从2014年开始,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通过引进社会资本、推动处置市场化,支持建筑垃圾“变废为宝”二次应用。据统计,目前,已有郑州、许昌、漯河、安阳、新乡、平顶山、焦作和永城等城市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建成年处理能力2100万吨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有效解决了垃圾围城、污染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