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出席在北京召开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时指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任务。 “大气十条”出台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有效运行,工作成效正在逐步显现。但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解决这个问题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
张高丽强调,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必须全面推进、重点突破。要坚决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下称《纲要》),在生态环保等领域率先取得突破。
有观点指出,目前,资源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京津冀协同发展 “最短的短板”,京津冀是大气等污染最严重,全国资源环境与发展矛盾最尖锐的地区。
其实,生态环保一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命题,在今年4月底审议通过的《纲要》中就提出要在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升级转移等重点领域率先取得突破。而早在《纲要》通过之前,2013年9月印发的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就已经为京津冀环保联防联治、一体化治理拉开了序幕。然而,由于京津冀三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涉及到地方利益协调等问题,区域防治协作面临重重困难。
例如,对于发展较落后的河北省而言,若简单关停对区域环境有影响的工业企业,数以万计工人的生活则无法保障,社会问题将接踵而至,而这也是三地生态保护协同发展的关键性难题。
据了解,为促进京津冀生态文明协同发展,国家层面已先后发布79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65项强制性能效标准,涉及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化工、煤炭、电力等高耗能行业,以及家用电器、照明器具、工业和商用办公产品等终端用能产品。并批准发布了第五阶段的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国家标准,以及锅炉、水泥、砖瓦、电子、玻璃等一批重要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提供了有效的技术规范和监督执法依据。
记者认为,仅仅通过“有形之手”进行调控是不够的,破题的关键还在于寻找新的绿色增长极,并让绿色发展产业化,通过创造市场条件,鼓励企业行为与京津冀的绿色发展部署相结合,使绿色发展“有利可图”。对此,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中也指出要建立节能量、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深化交易试点,推动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扩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范围,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引入社会力量投入环境污染治理。
此外,还应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以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拉动消费需求,以增强节能环保工程技术能力拉动投资增长,以完善政策机制释放市场潜在需求,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规范节能环保市场发展,多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形成新的支柱产业。
在此基础上,区域内的联防联控机制也应进一步优化,须突破“一亩三分地”思维和行政区划限制,几大城市应与周边地区及上游省区实行联动减排、信息共享等。对此,与会议同日举行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会议明确,为进一步做好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从五个方面进一步深化协调联动机制。
第一,将建立区域空气重污染预警会商和应急联动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京津冀空气重污染预警会商与应急联动工作方案》,率先在京津冀建立统一的空气重污染预警会商和应急联动协调机构。第二,研究建立北京、天津支援河北省重点城市治理大气污染的结对合作机制。第三,将组织编制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中长期规划》,科学制定路线图、时间表。第四,全面落实新《环保法》,坚持依法行政,对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第五,将加快建设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空气质量和重点污染源数据、治污技术和经验等信息共享。
记者认为,为保证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有效实施,相应的社会参与机制也应充分发挥作用。
具体说来:首先,要建立大气污染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扩大公开范围,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发挥民众的监督作用。
其次,引导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
最后,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共同保护同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