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以一江(长江)一湖(鄱阳湖)一山(庐山)的天然优势,成为江西省重要的港口、工业、商贸城市和著名的旅游城市。为保护延续环境优势,近年来九江市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日渐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确保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2015年,围绕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环境执法等刚性任务,九江市全面开展环保“五大行动”,努力实现“四个目标”,即九江市主要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比上年好转(PM2.5、PM10年均浓度比上年下降1%~2%);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长江九江段、修河水质断面稳定在Ⅲ类标准;鄱阳湖监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70%以上);全市土壤重金属污染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市不出现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今年以来,九江市重点开展“五大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执法联动,综合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移送司法等强制手段,加大典型环境案件曝光力度,打击一家、震慑一片、教育一方。严惩一批屡罚屡犯的环境违法行为,强制执行一批拒不改正的环境违法责任人,严查一批构成犯罪的环境污染案件。
一是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2015年底前,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开展一次环境保护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等,依法严肃查处、整改存在的问题,检查结果将向社会公开。
二是开展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行动。对违反环评,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项目,一律责令限期整改。
三是开展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行动。坚决纠正执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全面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建立完善环境监察联合执法新机制。
2015年4月13日,九江市召集了27个市直属机关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18个县(市、区)政府领导干部参加了江西省环保大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结束后,市领导就相关工作做了部署,并下发了《印发<关于清理全市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目前,九江市已发现市本级3个文件中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阻碍环境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执法、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等问题,并立即整改到位。市环境保护27家成员单位通过自查,未发现相关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各县级政府的“土政策”清理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四是开展环境执法监察网格化监管行动。九江市要求2015年完成建立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推行网格化管理,实现环境监管工作定员定岗定责。完成全市污染源“一厂一档”数据库建设。
4月24日,在推进环保大检查工作调度会上,九江市推广了瑞昌市、星子县开展网格化工作的管理经验,这两地的网格化管理工作行动快、方案优、技术支撑强、效果好,真正做到了“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查处”。对于面积大范围广、投资大、有实力的,网格化管理可以参照瑞昌模式;如果范围比较小,经济实力相对薄弱的,可以参照星子模式。
五是开展大气、水、土壤重金属污染专项治理行动。九江市着力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的治理,督促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加强水污染防治,狠抓废水达标排放,排查重点流域的工业污染源。加快重金属污染治理重点项目的建设实施进度,确保完成“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