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在乌鲁木齐市人大检查乌鲁木齐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时,市环保局局长张新友介绍,截至2014年,乌鲁木齐市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量和减排强度位列全疆第一。
为推进乌鲁木齐市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乌鲁木齐市以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为抓手,全面推动工业企业水污染治理设施和污水处理厂建设。
2011年至2014年,乌鲁木齐市共完成结构减排、重点企业污水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中水回用等86个水污染减排项目,全市累计建成10座污水处理场。城市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达74.5万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89.9%,再生水回用率提高到28.7%
同时,乌鲁木齐市依法关停了新疆中泰化学(002092,股吧)公司、新疆啤酒公司、新疆沙驼公司等一批化工、食品、造纸等水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完成新疆新化化肥公司、乌石化公司、宝钢八一钢铁(600581,股吧)公司等工业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新建八钢生活污水处理厂、河西污水处理厂等,其中,米东中水等中水回用项目的建设运行,使得节水成效显著。
张新友说,2015年乌鲁木齐市将重点推进氨氮减排,完成米东科发再生水公司、大浦沟渗滤液污水处理站等19项废水减排项目,实现减排化学需氧量2000吨,氨氮565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