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19日正式揭牌。这是最高法院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又一重要举措。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如何在审判工作中找准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以及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之间的平衡点,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据悉,成立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是不断创新、发展环境资源司法理论,密切人民法院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法学理论界、科学技术界的合作,加强国际交流,提升国家环境司法软实力的重要内容。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将以构建环境资源法治领域的一流智库、核心智库为目标,在环境司法的重大决策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环境资源审判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
最高法院同日还聘任了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研究员以及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